空氣淨化不只是設備選項,而是公共健康責任──從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》談室內空氣品質的重要性
- Peter Anderson

- 2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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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現代生活型態改變,民眾每日超過八成的時間處於室內空間,室內空氣品質已不再只是環境議題,而是直接影響健康、安全與營運風險的關鍵因素。政府制定並施行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》,正是基於「預防健康風險、保障公眾使用空間安全」的政策思維,明確揭示室內空氣品質與空氣淨化管理的重要性。
從法規角度來看,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》已清楚界定多類公共與準公共場所,包括醫療院所、學校、辦公大樓、商場、交通運輸場站等,皆屬於需納入管理的室內環境。法規同時針對二氧化碳、甲醛、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TVOC)、細懸浮微粒(PM2.5、PM10)、細菌與真菌等指標訂定標準值,要求管理單位必須定期檢測、公開結果,並採取必要的改善措施。

以專業顧問角度觀察,這部法規的核心精神並非僅止於「合規檢測」,而是引導各類機構重新檢視室內空氣品質的系統性管理思維。當室內空氣污染長期存在時,往往會導致人員出現頭痛、疲倦、注意力下降、呼吸道不適,甚至增加慢性疾病與感染風險。這些隱性成本,最終會反映在醫療支出、缺勤率、營運效率與品牌信任度上。
因此,空氣淨化不應被視為單一設備的採購行為,而是一套涵蓋「風險評估、通風設計、污染源控制、淨化技術導入與持續監測」的整體管理策略。法規要求公告場所設置專責人員、擬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,正是希望將空氣淨化從被動改善,轉為主動、制度化的日常管理行為。
在實務執行層面,顧問團隊建議各類機構可從三個方向著手。第一,建立室內空氣品質基準數據,透過專業量測與分析,掌握不同時段、不同空間的污染特性;第二,依據實際風險導入合適的空氣淨化與新風系統,而非僅以設備規格作為選擇依據;第三,將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納入ESG、職安衛或醫療品質管理架構中,確保制度可長期運作,而非流於一次性改善。
隨著社會對健康建築、永續經營與公共安全的期待日益提高,室內空氣品質與空氣淨化已成為組織治理的重要一環。透過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》的制度基礎,搭配科學化、系統化的空氣淨化管理策略,不僅能降低健康風險,更能為使用者創造安全、安心與高品質的室內環境。
對企業與公共機構而言,投資空氣淨化與室內空氣品質管理,已不只是回應法規要求,而是展現對人員健康與社會責任的具體行動。
參考法規:
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》
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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